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北方公司南渡江引水灌区续建工程柴油(第二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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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4-241731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询比采购方式采购北方公司南渡江引水灌区续建工程的柴油,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南渡江引水枢纽灌渠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主要建设内容为灵山干渠治理长度11.20km,主要为维修段长5.545km,重建段长5.46km,新建硬化道路、波形护栏、拆除重建机耕桥、重建人行桥、更换铸铁闸门、以及配套建设信息自动化设备等;灵东分干渠治理长度为8.90km,主要为渠道清淤及渠道修复、拆除重建节制闸及新建信息自动化设备等;灵桂分干渠治理长度为5.90km,主要为渠道清淤及渠道修复、拆除重建节制闸、新建导流工程及新建信息自动化设备等。
2、采购范围:响应供应商须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司机、加油人员人工服务费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等工作。响应供应商确保供货及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柴油 | 0# | L | 220000 | |
合计 |
注:
(1)以上为暂估数量,实际量根据采购人实际工程施工需求量为准。因此采购人工程实际需求量与标书采购数量有偏差,响应供应商承诺自行承担全部风险与损失,不得向采购人主张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者赔偿。
(2)响应供应商保证所供材料或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如遇有产品质量争议时,一律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进行检测鉴定。
(3)投标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出厂检验试验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司机、加油人员人工服务费等各项交付采购人前的一切费用。响应供应商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标的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4)加油车到场后加注到施工现场每个施工机械。进场后统一使用由采购人提供的计量加油枪进行加油,乙方负责安装计量加油枪(安装费用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5)所有加油手续需合规合法、如应急管理局及其他政府部门到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加油手续及加油证件有问题,所有后果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6)响应供应商需保证加油数量准确,计量器具偏差符合国家强制要求,若采购
人抽检过程中油量数量偏差超过±0.3%,采购人对上期抽检至本期抽检期间所有加油量按偏差比例折算。
(7)响应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标的柴油的检测报告1份。
4、交货时间:2024年12月至2025年02月,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至美兰区灵山镇灵山干渠沿线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 用于本工程的柴油技术参数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
6.2 响应供应商供应的柴油均应满足国标车用柴油标准,并承诺根据国家强制排放标准国(Ⅵ)标准,所提供的投标产品能满足标准要求。
6.3柴油品质比率:0号柴油品质比率100。
7、付款方式:
7.1 合同约定下所有付款均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 响应供应商应当根据国家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或指定,及时提供一票制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或13%。在响应供应商尚未提供采购人要求或指定的税务票据之前,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货款,响应供应商对此无异议,亦不得向采购人主张迟延付款违约责任、利息、资金占用费,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或赔偿。其他条款与本条约定不一致的,均应当以本条规定为准。
7.3 本次采购标的物的付款方式:每月10日,响应供应商根据结算期内双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数量及金额对账,于当月13日前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挂账(税率:3%或13%);采购人根据本工程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情况和每月资金支付计划,次月支付挂账金额的95%,剩余货款(扣除5%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若因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后续资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公司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及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它附加费用由采购人、响应供应商双方协商确定。
7.4 本标的项下所有货物质量保证期均为3个月,质保期自最后一批货物供货完算起,质保期内物资若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施工现场出现停工事件时,响应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电话或传真)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其质保期返还时间顺延。
7.5 本次采购整体最高限价为税前139.7876万元、税后143.9812万元(税率3%)、税后157.9600万元(税率13%),若响应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否决其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证书。
2、 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的 ,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响应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响应供应商近 3 年(2021- 至今 )柴油销售供货业绩不少于 3 个,且单项供货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响应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供应商持有有效期内的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车辆司机、押运员的危险品从业资格证,司机且应满足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8.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可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油品的生产厂家只限于中石化和中石油公司。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北方公司南渡江引水灌区续建工程柴油(第二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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