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监理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长治市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监理询比采购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监理 ( 采购项目编号: JNC254-CGN-241115604 、SXZB-2411281811JNF2818/01 ) , 已由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聚通能源党委扩大会议【2024】5次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成本资金, 采购人为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监理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 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资料等监理服务 。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 : 矿井四采区通风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土建工程)工程总工期
2.4服务地点: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矿山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 10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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