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部分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农业执法部分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福溪居委会 8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CG【2024】029号
项目名称:农业执法部分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 适用 采购包 1 。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 采购包 1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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