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九客运段苏打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6
招标公告
广九客运段苏打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DL-2024-113)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九客运段苏打水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九客运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内部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包括:广九客运段苏打水采购 2.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合同期内各项合作良好,可双方协商续签一年,总合作期不超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2预计年度采购量:1796085瓶/年。该项目预计年度采购量为我段年度计划用量。按实际需求数量及时间送货,据实清算。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采购内容包括:广九客运段苏打水采购 2.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若合同期内各项合作良好,可双方协商续签一年,总合作期不超两年,合同为一年一签。 2.2预计年度采购量:1796085瓶/年。该项目预计年度采购量为我段年度计划用量。按实际需求数量及时间送货,据实清算。 具体明细详见附表1:采购内容明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货物相匹配的经营许可,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证书复印件】 3.2.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家的,其投标报价产品须经过厂家授权,且提供授权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及投标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提供授权书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或投标产品厂家近两年内(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有供应至少一次本采购项目产品的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扫描件及销售发票】 3.4.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5天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二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评审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5日内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5日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筛选关键字应分别包括①“投标人”、“单位行贿罪”;②“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罪”;③“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行贿罪”】。 3.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在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投标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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