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客车配件成交候选人公示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
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2025 年年度客车配件
项目编号: WTJCZJ2025K-022
包件及成交人:
包件号 | 品名 | 拟成交人 |
1 | 2025 年年度客车配件 | 南昌瑞鑫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2 | 无锡市万里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
3 | 新疆俊鑫物资有限公司 | |
4 | 新疆宏程瑞帮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5 | 采购失败 | |
6 | 新疆长通丰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7 | 北京市富通天宇轨道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8 | 北京市富通天宇轨道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
9 | 泊头市鑫隆铁路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
10 | 安徽华科实业有限公司 (待确认) |
1 、公示期自 2024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止。
2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3 、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 643 号(原铁路科学技术研究所)
电话: 需解锁
4 、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3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 4 )异议请求及主张。
( 5 )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 6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4 年 11 月 26 日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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