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2025年装卸业务外包(第四批)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四川
-成都市
招标公告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 2025 年装卸业务外包 ( 第四批 ) 公开招标 (第二次)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TBZX-FW-2024- 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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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铁路物流中心委托,作为成都铁路物流中心 2025年装卸业务外包 ( 第四批 )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 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货物装卸类。
3.2财务要求:能开具正式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最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由投标人提供“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照片)。
3.4.2未处于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
3.5其他要求
3.5.1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书面承诺)。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项目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3.5.3以下内容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接受以下约定条款,不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响应,相应条款列入《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
( 1)中标人日常生活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 2)中标人须承担招标人提供的装载机、叉车、皮带输送机等装卸机械日常保养、一、二级保养、维修及油耗;中标人自备装卸机械维修保养、油耗由其自行承担。
(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用于因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或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给招标人或第三方造成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在上述保证金范围内扣除违约金、赔偿费用等。不足部分中标人应在30日内补足。如中标人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或及时弥补、未造成招标人及第三方损失的,招标人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 4)装卸业务承包费。
1.中标人完成约定装卸作业后,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并签发《装卸作业单》,作为核定月度装卸工作量的依据,并按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及相应工作量结算费用,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装卸业务中标基础价格(含税,下同)×对应货物品类装卸业务外包单价系数。
2.装卸业务承包费计算公式为:各货物品类装卸业务结算单价×对应货物品类装卸工作量。装卸业务中标基础价格为中标单位竞标时在投标函中填写的竞标基础价格,竞标基础价格不得高于招标人给出的基础价格最高限价。装卸业务外包单价系数见附件4,投标人须详细查看外包单价系数表并以此做相应测算。零散、整车及批量货物装卸工作量单位为“吨”,按照运单计费重量统计清算,完整的作业过程包含一次装卸作业:即从铁路车辆内将货物卸下(入库)并装上汽车,或将货物从汽车内卸下(入库)并装上铁路车辆的全过程,如仅为单边作业,则结算费用相应减半;集装箱装卸作业工作量单位为“TEU”,重箱作业过程包含一次到达综合作业或发送综合作业,空箱作业过程为一次吊箱装或卸火车作业。20英尺箱、35吨敞顶箱作业一次计1TEU,40英尺、45英尺箱作业一次计2TEU,50英尺箱作业一次计2.5TEU,15吨包装箱作业一次为0.5TEU。
( 5)装卸业务承包费用支付方式。以月度为费用结算周期,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核定的装卸业务承包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费用支付给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获取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 在平台( 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并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 010-8,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至18时)。 请投标人通过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5.2招标文件发售期: 从 20 24 年 11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起至 12 月 1 日 23 时 59 分止。招标文件 公开出售,每包售价 0元人民币。
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3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包件, 获取 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投标人登录国铁账号后,须在首页点击右侧图标【物资采购】 ——【电子招投标(试)】,选择投标项目点击【我要参与】,成功后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同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将《投标人信息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附件 1 ) PDF版和WORD版(WORD版复制信息用)递交 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69205342 @qq.com(邮件主题格 式如下: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包件号 )。
5.4投标人购 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号), 当面递交或通过电子邮件 发至 5 .3条款指定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5.5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公告5.3条款要求的,无法参与后续投标事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 文件递交时间为 20 24 年 12 月 18 日 14 时 00分至 14 时 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招 投标代理 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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