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智能巡检仪设备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智能巡检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智能巡检仪设备采购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 ,建设资金为 国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流中心智能巡检仪设备采购项目
2.2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2.3 招标编号: HNSYTL021
2.4 招标预算金额:26.02万元(不含税价)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
2.6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郑州铁路物流中心各营业部)
2.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9 质保期:所供产品需提供3年质保,质保期内,对产品故障免费维修,供货方承担一切费用。提供365天、24小时服务,对于现场故障,1小时响应,需要到达现场的,3.5小时内到达各营业部现场服务。质保期内每季度各营业部回访一次,把问题消除在故障产生前,保障现场生产使用。
2.10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要求;报价人非生产制造商的,应具有本次采购物资授权代理或分销权,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3.3 国铁商城入驻厂商。
3.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
(2)报价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打印不清无法辨识的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报价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3.6 财务要求: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
3.7 不接受联合体和个体工商户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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