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供热系统外网检修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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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供热系统外网检修维护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485 )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供热系统外网检修维护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2.2 规 模: 2×300MW。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供热系统外网检修维护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电厂
2.5 服 务 期: 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对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 招标范围: 投标方至少需配备33名现场服务人员,完成换热站设备及一二次管网检修维护工作,及时完成热用户拨打客服热线、12345热线、市政府供热监督平台接诉生成的工单任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备注:一级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在使用有效期内的电子版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服务期不低于6个月的供热系统检修维护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关键页影印件(包括合同范围、服务期、合同起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