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文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文正社区1号院、2号院12#、14#和15#楼水电安装工程
发布时间:2024-11-27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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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淮阳县平安社区、文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标段文正社区 工 程由中国一冶集 团 有限公司承建,现对该工程 1号院、2号院12#、14#和15#楼水电安装工程 进行施工招标 。
序号 | 内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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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招标人名称: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 分 公司 |
2 2.1 2.2 2.3 2.4 2. 5 |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淮阳县平安社区、文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2标段文正社区项目 建 设地址: 淮阳县衡山路东、清风路北、黄山路西、松花江路南 工 程规模 : 1号、2号、3号院暂定建筑总面积428500.14㎡,其中地上建筑(住宅、商业、物业、幼儿园、配套服务用房、公厕、大门及其他建筑)面积315973.32㎡,地下建筑(车库、储藏室、人防)面积112526.82㎡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业主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600 天,本次招标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40天 |
3 | 招标范围: 淮阳文正社区 1号院、2号院12#、14#和15#楼水电安装工程 |
4 | 承包方式: 专业分包 |
5 |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按月付款,按照当月审核确认工程造价的 80%在发包人审核确认支付 招标人 后支付(应扣除各类应扣款项), 投标人 在办理工程款支付申请时,须同时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否则 招标人 有权拒付工程款; 竣工验收合格时支付至 85%,竣工结算审计完成时支付至审计结果的97%,留最终审核确认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期满后无息一次性向 投标人 付清。 工程结算价款审定为: 投标人 向 招标人 递交分包结算书, 招标人 项目部初审完,报分公司复审,经集团公司经营部审核及审计部门审计后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作为最终分包结算值。 投标人 应累计提供工程结算金额 100%的发票。 |
6 6.1 6.2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资质 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信誉要求: 企业信誉良好, 中标后必须办理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才能签订合同 。 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要求真实。如核实发现有一项虚假,取消投标资格。 |
7 7.1 7.2 7.3 7.4 7.5 |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有效期: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 90 天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 具 体时间以平台公布时间为准 网络报名地点:投标人登陆平台 报名 评标原则: 本次招标执行综合评估法,商务标及技术标相结合的评标办法,商务标总分 80分,技术标总分20分。商务标中的报价得分采取合理低价法,详见平台评分项。 技术标采取线上抽取专家打分。 |
8 | 标书 费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 下载招标文件前 ,以 银行汇款形式 向公司财务部缴纳标书费: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转账时请注明: 淮阳县文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文正社区1号院、2号院12#、14#和15#楼水电安装工程标书费 。中标与未中标单位标书费均不予退回。 投标人须以银行汇款形式向公司财务部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 元 整 ( ¥20 000.00 元 ),转账时请注明: 淮阳县文正社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文正社区1号院、2号院12#、14#和15#楼水电安装工程 投标保证金 。 缴纳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账户: (两笔费用需分开汇款,请务必注明上述划横线信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兴路支行 账户名: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账 号: 410500708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 没有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直接取消其竞标资格。不接受个人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即个人账户汇入保证金为无效。 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未中标单位,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成履约保证金,并补缴不足部分或采用我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交齐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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