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业财管理系统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招标公告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4年业财管理系统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XM2024110163 )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业财管理系统招标采购( 二次招标 )已 获 批准,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梅州市 裕发电力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招标 人: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
2. 项目名称: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业财管理系统招标采购( 二次招标 ) 。
3. 项目地点:梅州市。
4. 招标 项目编号: XM2024110163 。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6.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自筹资金 。
7. 概算金额: 人民币 250 万元。
8. 项目类别: 服务类。
9. 采购类别:二类项目 。
10. 招标 方式:公开 招标 。
11. 采购形式: 专项 采购。
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日起 90 天(日历日)内有效 。
14. 采购承办部门: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经营部 。
15. 招标 代理机构: 。
二、 招标范围
- 标包划分 :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个标包。
- 招标范围:业财管理主要系统功能建设详见附件2。
- 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 系统交付期限:签订合同后的2个月内完成系统建设,并具备开通试运行条件,试运行2个月后完成系统的初验;初验完成后,进入6个月双轨运行,完成双轨运行后进行系统终验,终验合格后甲方颁发《最终验收证明》,之后进入为期1年的系统质保期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合同 签订
中标结果公布后,由 梅州市 裕发电力有限公司 与 中标单位 签订合同。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 招标 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 招标 代理机构 “ ”缴纳 招标 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
( 500-100)万元×0.7%=2.8万元
( 1000-500)×0.55%=2.75万元
( 5000-1000)×0.35%=14万元
(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 =1+2.8+2.75+14+2=22.55(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 70%计收 =22.55* 7 0 %=15.785 (万元) - 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招标项目的 中标 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中标人在收取 中标通知书 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中标人发出《收费通知单》。中标人收到《收费通知单》后 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 招标 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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