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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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C246-ZB-24111585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潞安新疆煤化工 ( 集团 ) 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租赁项目(招标编号: JNC246-ZB-241115851 、 SXZB-2411 7941GZF084/01 )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潞新昌达纪字【 2024 】 37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 ( 集团 ) 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由于承接了潞新二矿 洒水车业务,以及昌达公司矸石复洗、矸石筛分项目作业环境降尘需求和外委业务量增加 , 需要洒水降尘和绿化用车 , 因公司自有车辆不足,需要租赁 8 台洒水车。
2.2 招标内容、范围:昌达公司外委业务洒水降尘及绿化用车和昌达公司矸石复洗、矸石筛分项目作业现场洒水降尘。
招标内容:潞安新疆煤化工 ( 集团 ) 昌达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洒水车租赁项目(具体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2.3 服务地点:昌达公司外委业务作业现场和昌达公司矸石复洗、矸石筛分项目作业现场。
2.4 服务期限: 2024 年 11 月、 12 月至 2025 年 6 月。
2.5 服务标准: 依照 GB/T 3799-2021 《汽车发动机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标准且标准明确并满足采购人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无;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租赁洒水车项目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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