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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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11-3-486 )
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域内。
2.2 服务内容:本招标项目是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长龙山20万千瓦风电项目工程基建和生活区物业管理、会议接待、保洁、交通驾驶、公务出差、日常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外包任务。
2.3服务期: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市级及以上发证机关颁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
书。
3.2.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1项综合物业服务业绩(有效的综合物业服务业绩必须包含其中4项:物业管理、会议接待、保洁、交通驾驶、公务出差、保安、日常设备维修维护),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个及以上综合物业服务业绩(有效的综合物业服务业绩必须包含其中4项:物业管理、会议接待、保洁、交通驾驶、公务出差、保安、日常设备维修维护)。提供业绩证明(如企业任命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或合同协议等)材料。同时应为投标人在职在册人员(提供近1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