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新补充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汽车(商务车、越野车)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7
竞争性谈判
ZTHHJW2024-470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新补充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汽车(商务车、越野车)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4-470)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4-470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更新补充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汽车(商务车、越野车)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商务车、越野车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更新补充包头铁路物流中心汽车(商务车、越野车)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报价,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2 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 供应商应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报价。 3.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其他要求: 3.6.1 供应商应具备近3年与采购项目合同履行相适应的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6.2 供应商须提供供应车辆列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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