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高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钻探劳务(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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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高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
钻探劳务(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EY-2024-3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高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钻探劳务(二次)招标,项目业主为中铁二院工程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某高原公路项目两阶段勘察钻探劳务(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
2.3 项目概况:某高原公路位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境内,海拔高度2900~3500m,沿线河谷开阔,谷坡坡度较缓,一般30°
~40°。项目区上覆以第四系全新统土层为主,主要有粉土、粉细砂、细砂、粉(砂)质黏土、含漂砂卵砾石、碎石块土等;下
伏基岩为石英片岩、混合岩、片麻岩、花岗质混合岩等,不良地质现象较发育。路线多位于既有道路两侧,局部地段地形条件稍
差,交通条件整体较为便利,勘探条件较好。全线采用新建或改扩建方式,招标线路长度约30km。
2.4 本次招标范围:钻探劳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测量放孔、钻探取芯、标贯、动探、取样、送样、岩芯保存等劳务工作,以及钻探装备和人员进出场、钻探平台搭建
及拆除、机具长短途搬运、修路、平整钻探机台、钻探用水、环保排污、回填封孔(含封孔材料)、青苗赔偿事宜、清理钻探场
地及进出场路面等工作。
2.4.2 配合办理钻探作业相关许可证。
2.4.3 配合孔内开展以下辅助劳务工作,包括:物探、地应力、地温、有害气体、瓦斯、放射性、冻土等测试工作;孔内抽
水、压水、注水劳务工作等。
2.4.4 提供钻探劳务相关的现场原始资料及影像资料。
2.5 服务期限:暂定工期7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安全、质量要求: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 年版)、《工程勘察通用规范》(GB 55017-
2021)、《工程地质钻探标准》(CECS240-2008)、《铁路工程地质钻探规程》(TB10014-2012)、《岩土工程勘察安全
标准》(GB50585-2019)相关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钻探任务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7 包件划分:划分为1个包件。
序 工作 孔
工作内容 备注
号 量 数
钻探工作
4
729
1 浅孔钻探 1 3000≤海拔≤3500m
0
7
深孔钻探
(钻孔终孔深度段)
孔深100m(含)-200m(含
350 2 垂直孔
)
2
孔深200m(不含)-300m(
260 1 垂直孔
含)
孔深300m(不含)-350m(
350 1 垂直孔
含)
130 2
3 水上钻探 作业地点位于雅鲁藏布江,风浪较大,含搭建水上平台、租船搬运等工作
0 0
挖探工作
8
1 挖探
0
辅助工作
1 索道 2 /
注:1、钻探和挖探工作量计量单位分别为“m”、“孔”。
2、辅助工作工作量计量单位为“Km”。
3、以上工作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
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有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钻探劳务资质。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不少于1个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铁路、公路、市政、水电、地矿等
类似工程钻探业绩。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近一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新注册的公司
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最近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表)年度无亏损。若为事业单位,投标人仅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3.4 信誉要求:(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信用中国网站
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的结果截图);(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
判文书网”的网页查询截图);(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地质或岩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担
任过1个已完成铁路、公路、市政、水电、地矿等类似工程钻探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项
目业绩须明确有该项目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
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还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
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3.6 其他人员要求:
3.6.1 质量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地质或岩土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
个已完成铁路、公路、市政、水电、地矿等类似工程钻探质量负责人职务业绩。项目业绩须明确有该质量负责人名字,项目业绩
时间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若合同中不能体现质量负责人名字的,须提供由合同甲方
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6.2 安全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安全管理经验(附国家、行业颁发的安全管理相关证书或安全培训证书、单
位安全培训证明文件)。
3.6.3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包件要求的机组人员,每台套机组不少于配备机长1人、组员2人。
3.6.4 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包件要求的现场编录人员,每名编录人员承担不超过5台设备编录工作。
注:(1)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
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在该
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3.7 设备要求:根据工期要求,普通浅孔钻机数量不得少于20台;水上孔钻机数量不得少于15台;深孔钻机数量不得少于2
台;乙方根据工期进度要求进行施组详细策划及补充策划,订立关键时间节点,交由甲方批准。投标人的钻探设备,需提供设备
来源证明材料,自有提供购置证明材料,租赁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3.8 其他要求:
3.8.1 本项目一包一投,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包件投标,可中标的包件数量为 1 个。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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