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试点工作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沁水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试点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1日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SXMR-2024-CSF-093
项目名称 :沁水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试点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 8 50000 元
最高限价: 1 8 50000 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务院对《山西省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以及省、市对开展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试点工作的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开展沁水县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试点工作。 本次试点工作需覆盖沁水全境,依托沁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面摸清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的各类要素之间、保护与利用之间的空间冲突问题,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创新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空间用途管制政策,探索数字化技术赋能保护利用活化,提出试点工作研究报告、政策建议及平台架构建议
服务期限: 在签订合同生效后 6个月内完成成果编制与验收等相关工作
服务 要求 :符合山西省试点工作要求,成果文件需进行专家评审并报送相关部门审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与采购单位或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无直接利益关系、隶属关系的投标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 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及注册规划师资格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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