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融合虚拟化平台审计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融合虚拟化平台审计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07JH620822047
项目名称:灵台县皇甫谧中医院信息化建设融合虚拟化平台审计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43.251400(万元)
最高限价:43.2514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信息化建设融合虚拟化平台审计改造设备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近半年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1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附“信用报告”;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出时间至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截图清晰、要素齐全。);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含身份证号),截图清晰、要素齐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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