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大庆车务段大庆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询价采购
(大庆站垃圾清运 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DQCWD-KYK-2024-1106-1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资金来大庆车务段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大庆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2 .项目内容:大庆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1个包件(详见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财务要求: - 要求提供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3 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三)业绩要求: - 需提供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 近年 三 年内( 2020 年至 2023 年 )任一年的合同和发票;
(四)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谈判)公正性;
- 与本招标(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与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与本招标(采购)项目其他投标人(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投标(报价);
- 为本招标(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为本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 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在近 三 年 ( 2020 年至 2023 年) 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报价)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应提供近三年 ( 2020 年至 2023 年) 投标人(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其他情形:
( 1 )报价人必须是“平台”( )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
( 2 )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或投标(报价)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或投标(报价)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投标人(供应商)应提供“ 平台”( )信用评价结果处罚期内 、 黑名单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 3 )在近三年内( 2022 年至 2023 年 ),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
( 4 )近三年内( 2020 年至 2023 年 )经营活动中有其它违法记录;
( 5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最新发布的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 C 、 D 级的;
( 6 )如( 2020 年至 2023 年 )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供应商)败诉的物资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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