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襄高速公路项目一分部砂石料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1.采购条件
拟对该项目 砂石骨料 进行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一分部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境内,起于霍山县衡山镇大河厂村附近与济广高速交叉,终于谷家院大桥,桩号为K79+270-K115+803.4,主线长36.534km,桥隧比为29.30%,概算金额约46.59亿元,建安费约33.20亿元。主线路基长25.830km,主线桥梁10.216km/32座(上部结构多采用标准跨径的预制小箱梁和T梁的先简支后连续结构),隧道0.636km/2座(连拱式隧道);沿线共设1处枢纽(霍山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霍山北互通、诸佛庵互通)、服务区1处(诸佛庵服务区)。
2.2 采购范围: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襄高速公路六安段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工程所需1#3#搅拌站砂石骨料,合计约15.9万吨,其中高料机制砂约6.4万吨、高料碎石约7.3万吨、普料碎石约2.2万吨 (砂石骨料具体技术参数、特殊规定及有害物质含量限值请参照具体合同条款要求,采购人会根据采购事项安排提前通知各应答人提供样品进行送样、适配工作)。
2.3 交货时间: 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4 交货地点:1#拌合站位于霍山县衡山镇扑儿岭柳钟路,3#拌合站位于霍山县诸佛庵镇燕子塆(乙方已自行考察运距)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应答人如是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涵本次采购范围内产品及相应许可;
(3)应答人如是经销商,具有本次采购范围内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根据采购方要求可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障;
(5)业绩要求:近 5 年具有不少于 2 项大中型项目类似供货业绩。
(6)普料碎石料源厂家:英山县鑫福矿业有限公司。
(7)高料机制砂料源厂家:霍山县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霍山县国鑫建材有限公司)。
(8)高料碎石料源厂家:固始县黑石山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佰松县红岭矿业有限公司、固始县金山石料有限公司。
注:应答人所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应答人成交,双方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将对应答人资格、资质原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