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研学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研学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ml#/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1124210200018653-XM001
项目名称:琉璃河考古遗址公园研学营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54.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20天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 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中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 /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份额不低于 / 万元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经营状况:在近三年内(2021年 11 月 28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律、行政法规、磋商文件关于“合格供应商”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有效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含)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证明文件(仅外省市来京施工的建筑企业提供),如是外地建筑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已取得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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