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磨盘山林场鉴定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安徽
-滁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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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磨盘山林场鉴定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磨盘山林场鉴定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11280000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磨盘山林场鉴定采购项目 | 融通农业发展(南京)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磨盘山林场鉴定采购项目 | 1 | 个 |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到达现场并于30个自然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内容 。
服务地点位于: 安徽省滁州市大柳镇的磨盘山林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选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农发南京公司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大柳镇的磨盘山林场进行林分调查与经营分析。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林场进行实地踏勘、对林场进行调查、测量和经营分析并出具正式报告等。具体服务要求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
其他: 最高限价:70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不含港澳台)。(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相关承诺)
2)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和税收缴纳证明)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5)供应商应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6)供应商拟派团队负责人需具有林业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职称证书以及自2024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7)供应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来不低于55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加盖双方印章的合同复印件,须能体现出项目规模、合同金额、合同双方主体、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截图,如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复核查询)
9)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复核查询)
10)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提供相关承诺)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12)各应答人应该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提供相关承诺)
13)供应商未被列入融通集团、农发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暂不合作名单,提供相关承诺,本项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提供相关通知文件进行现场复核。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相关承诺)
注:各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或MAC地址异常雷同的,将导致其响应被否决。即供应商不得使用同一网络或同一台电脑或制作、上传响应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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