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UV项目LOT111A起吊设备
广东
-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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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TCUV项目LOT111A起吊设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411280003)已通过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
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建设两台百万千瓦级电力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台山核电厂乏燃料干式贮存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乏燃料容器吊
车、贮存厂房170t吊车、贮存厂房10t吊车设备的设计、文件、供货、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
具、服务、培训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本项目为法定必须公开招标项目,拟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如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将按照《集团招标管
理办法》进行控制性备案,在集团审核备案通过后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
计划交货日期: 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B-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桥式起重机类别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且处于有效
期内。
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
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
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
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
人将被同时拒绝。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
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
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注:本项目有保密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交已签字盖章的《保密承诺书》(格式见下方附
件),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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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UV项目LOT111A起吊设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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