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三标包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8
变更公告
凤阳县府城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三标包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fycg202411-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凤阳县府城镇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 11 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删除 招标文件第 三 章采购需求三、报价要求 4.投标人应按“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单价报价,并最终按货物总量乘以货物单价报总价,不得采用总价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单价包括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单价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对于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在正式合同中明确:对于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2、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艾科血糖测试条
更正日期: 2024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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