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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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NC309-ZB-241125765 、 SXMTZB2402F-1339(G)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309-ZB-241125765、SXMTZB2402F-1339(G)),已由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
标段内容: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王庄集运站发运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治市聚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东田良集运站装车发运社会化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劳务服务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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