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章丘南等站室外消防管道增设保温设施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章丘南等站室外消防管道增设保温设施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z-sbk-2024-043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现就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站章丘南等站室外消防管道增设保温设施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章丘南站、钢城站、历城站三站室外消防管道增设保温设施(含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并符合招标项目施工经营范围,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 3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4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查询。 5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creditchina.gov.cn/)查询。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性能和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9 投标人应有消火栓电伴热保温施工项目经验,需提供近年来消火栓电伴热保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所提供业绩的时间要求:2021至 2024 年,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为:合同/订单,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业主证明等。 10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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