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莲湖区2025年81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莲湖区2025年81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XMB-2024199
项目名称:莲湖区2025年81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4,319.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550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2025年81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莲湖区2025年81个小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4)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存的2024年6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此条无需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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