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视频会议终端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竞争性谈判
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视频会议终端更新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WZ-GT2024-770)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人为上局-南京动车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视频会议终端更新1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动车段,项目委托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资金来自生产成本计划,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动车段视频会议终端更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授权代理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2财务能力: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供货业绩: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至少1份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类似物资的有效供货合同复印件,报价人为授权代理企业提供高清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原厂项目授权函(加盖原厂公章)。 3.1.4履约信用: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2021至202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报价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报价人应出具非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在报价文件中出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网页截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禁止处罚期内的供应商(须提供平台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1.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报价,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2)本项目须在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且下载报价文件。 (3)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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