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典型工况全过程诊断及防超速防氢爆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山东
-济宁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01/23-QT-1759 )
一、 招标条件
目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火电机组汽轮机典型工况全过程诊断及防超速防氢爆研究与应用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邹城市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
司 。
2.2项目规模: 四期#7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签订合同日起1年(具体以满足发
货日期的基础上接到招标人书面或电话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火电机组汽轮机典型工况全过程诊断及防超速防氢爆研究与应用 (CHDTDZ001/23-QT-175901): 火电机组汽轮机典型工况全过程诊断及防超速防氢爆研究与应用项目 的 研究、设计、供货、安装、调试、验收、成果申报、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火电机组汽轮机典型工况全过程诊断及防超速防氢爆研究与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电建协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一级资质(备注:特级资质同样适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至少一台1000MW等级火电机组的调试业绩,合同范围须至少包含机组调试项目;且应持有3个及以上电力行业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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