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腾格里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二期二标段EPC并网后性能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阿拉善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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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CHDTDZ017/17-QT-156 )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 内蒙古华电腾格里基地100万千瓦光伏发电二期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项目并网后性能试验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阿拉善盟左旗境内
2.2 项目规模: 100万千瓦光伏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并网后性能试验 (CHDTDZ017/17-QT-15601): 并网后性能试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并网后性能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方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截至投标截止之日均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并网测试或涉网试验的业绩。投标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封面、首页、末页、签字页等),原件备查。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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