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曙光、垦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
山东
-东营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QT-536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曙光、垦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东营市曙光太阳能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山东省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垦利区董集镇 。
2.2项目规模: 曙光光伏电站69MW、垦利万恒光伏电站10MW 。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采购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2025-2026 年度曙光垦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 (CHDTDZ046/16-QT-53601): 曙光光伏电站 69MW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和垦利万恒光伏电站 10MW (东营市垦利区董集镇)运行维护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2026年度曙光垦利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能源局颁发的叁级及以上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9.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委派曙光和垦利的站长(或场站负责人)应有2年以上新能源场站管理经验,站长(或场站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提供业主盖章的委派站长(场站负责人)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
(2)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扫描件。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新能源发电企业运行外委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且运行中未发生因投标方原因的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委托范围及年限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运行维护证明性材料扫描件:运行维护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运行维护的材料。”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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