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煤矿地面安全保障供电系统安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
-鄂尔多斯市
正在报名
(招标编号: CHDTDZ051/17-QT-213 )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项目 不连沟煤矿地面安全保障供电系统安全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为 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项目规模: 1 8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招标人下达开工通知后120天 内 全部 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不连沟煤矿地面安全保障供电系统安全改造工程 (CHDTDZ051/17-QT-21301): 地面供电系统改造工程从 110kV 变电站开始,沿厂区边缘建设半圆型供电环网。由 110kV 变电站 10kV 配电室敷设 4 回 ZC-YJV22-8.7/15kV-3 × 400 电缆,其中三回路采用电缆沿缆沟敷设至新建 1# 钢管杆,电缆路径长 478 米,另一回路采用电缆沿缆沟敷设至新建环网柜,再由环网柜敷设至 1# 钢管杆,电缆路径长 476 米。四回电缆从 1# 钢管杆改为架空线路沿厂区西南侧边缘至选煤厂末端 25 号杆位置,架空导线路径长约 2000 米。分别从四回架空线路 T 接双回线路到主井机房配电室、矿办公楼配电室、行政办公楼配电室、 4 号公寓。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连沟煤矿地面安全保障供电系统安全改造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供电线路新建或供电线路升级改造的合同施工完成业绩(单笔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业绩以签订时间为准,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或者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盖章签字页、用户盖章的验收证明或投运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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