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低速充电桩备电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LXRC-20241123
2.项目名称: 通化市东昌区低速充电桩备电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预算金 额: 300万元
5 .最高限价:300万元
6 .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条款:
( 1)供货期\服务期(工期): 3年 。
(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
( 3)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采购方组织相关专家对设备服务进行验收,如果不能达到采购要求,采购方将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做为设备付款凭证。
( 4)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设备的全部产品检验报告、服务承诺书、原厂家安装手册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设备使用单位。
8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 .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按合同约定由 通化市东昌区财政局 按照当年资金状况拨付 货款(如因财政资金紧张不能按期付款,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
3.1 供应商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本项目供货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
3.2 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3. 3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4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 5 供应商应当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 6 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3. 7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效 ;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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