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文区郭坑镇院后村民委员会院后村木材加工区周边生产配套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院后村木材加工区周边生产配套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天利仁和20栋1单元3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JXX-ZZ[TP]20241105
项目名称:院后村木材加工区周边生产配套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1.244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1.0992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112445元(含暂列金9791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910992.3元(含暂列金97918元)
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3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人员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所属单位为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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