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分公司2024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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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5时 01分 45秒
一、概述
依据《贵州省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要求“负责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年度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备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将检测报告上传至贵州省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开展贵阳分公司中贵线、中缅线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维保。对中贵线与中缅线各作业区站场、阀室、维抢修中心、公司机关楼所有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保。消防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控制器、固定消防设备、烟感、温感、火焰检测系统、火灾检测系统、可燃气体报警检测系统、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等场所固定消防系统的维保工作,维保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护保养、故障排查、系统数据配置、设备调整、设备维修、线路传输、系统数据上传、联动控制、配合厂家对设备进行软硬件升级改造等全部维保内容。出具正式维保报告,报地方消防部门备案。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响应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响应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1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提供相应网页截图,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人员要求 2.1本项目实施期间,项目需配备4人及以上人员,其中有1名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沟通等工作,需持有注册消防一级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作业安全管理。2名及以上维护人员具有4级(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其中至少 1名人员应具有3级(高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2名及以上维护人员持有高处作业操作证。(需提供项目人员明细表)。项目经理自2021年10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为防爆场所消防系统维保类项目)。 2.2响应人须提供拟派驻人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扫描件(需提供响应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响应单位人员。(退休返聘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代替)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响应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业绩要求 响应人2021年10月1日至采购截止日,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为防爆场所消防系统维保类项目); 响应人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 *4信誉要求 4.1响应人在截至响应文件开启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1)响应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2)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的除外)。 (3)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行贿犯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发布的判决生效日为准)。 (4)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业务承揽资格。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1)、(2)、(3)条的官网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进行复核。 4.2响应人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响应人提供承诺) 4.3响应人提交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响应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其他要求 5.1提供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如响应人的负责人如不具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资格,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或加盖响应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5.2自行承诺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响应人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含澄清补正文件)不满足以上“”条款的将被否决。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05日17时00分2、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