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 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石家庄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JNB334-ZB-241025163、SXMTZB2401H-149(G) )已由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项目 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平台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 对该项目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材料采购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 :
标段(包)内容:
序号 | 物资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
1 | 液碱 | 32%工业级 | 吨 | 约3000 | 无 | GB/T209-2018 |
2.3 交 货地点: 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2.4 交货期:分批供货,接招标人通知后2日内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晋控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液碱采购 ,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1 投标人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明细应包括液碱生产);投标人为货物经销商的,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2 投标人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运输,第三方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运输合作协议。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液碱供货业绩。(规格相同或高于招标货物)
1、投标文件所附相供货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内容应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合同内容不能体现货物主要技术参数或型号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如技术协议、用户证明文件等)加以佐证。)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本投标单位的业绩。)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结算发票(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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