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车辆倒运矸石项目公告
山西
-长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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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车辆倒运矸石询比采购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长治市潞州区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车辆倒运矸石 ( 采购 项目编号: JNC254-CG-241115602 、 SXZB-2411281711JNF2817/01 ) , 已由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中共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 】 19 次党委会 ( 扩大 ) 会议 批准 , 项目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 采购人为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通过 “平台” 对该项目组织 询比采购 。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租赁服务方自有车辆(含司机工资和充电费用)倒运矸石。
2.2 采购范围: 本 采购 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 包 ) 。
标段(包)内容 : 租赁车辆将约 50000吨矸石从矸石筒仓倒运至充填开采队矸石棚内。
2.3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签订起 7 个月内 完成
2.4服务地点: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 采购人 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须具备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3. 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 近年承担过 一 项 类似 项目 业绩;
近年 指: 202 3 年 10月1 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租车或运输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 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 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 响应 文件格式中 “信誉材料”要求 的证明材料 ;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 须 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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