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受 福安市公安局 委托, 对[350981]TP[GK]2024002-1、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81]TP[GK]2024002-1
项目名称: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390,000.00元
采购包1(福安市公安局2024年治安视频监控改造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3,39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212,509.00元
投标保证金: 132,12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通信运营商或从事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建设单位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只需提供分支机构材料。;(3)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3C认证),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采购货物若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并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采购包1
节能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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