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江钻2024年金刚石钻头零部件框架协议金刚石中间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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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江钻2024年金刚石钻头零部件框架协议金刚石中间件(招标编号:NWZ241210-4083-04433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江钻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金刚石中间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金刚石中间件 | 2690.000 | 件 |
2 | 金刚石钻头零件 | 570.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提供标的物生产能力证明,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生产设备:(1)数控车床或加工中心≥6台,需为投标人自有设备,要求可加工产品最大直径≥650mm。(2)热处理设备,如真空炉、箱式加热炉、渗碳炉或保护气氛炉等,数量≥2台。(3)锻造设备,数量≥1台。以上设备资料需提供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照片、主要技术参数、设备购置发票(需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板提供)。热处理设备和锻造设备如为投标人合作方所有,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与合同方的合同扫描件或合作证明材料。 (3)提供在开标当日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所提供产品满足技术图纸中的材料、尺寸要求、保障技术无偏差,加盖单位公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5日18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