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甲醇厂水煤浆添加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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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甲醇厂水煤浆添加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2152,招标人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宁夏煤业甲醇厂水煤浆添加剂成品应为浓度 ≥36.5%的水溶液,在添加率(干基,水煤浆添加剂添加率=添加剂用量×添加剂浓度/原料煤用量,其中原料煤用量按照买方月度原煤盘库量计算,添加剂用量按照实际过磅量计算,添加剂浓度按照原液最低要求浓度36.5%计算)不高于2.0‰(干基)时,制得的水煤浆各项性能参数应符合买方气化装置工艺要求。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物资编码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水煤浆添加剂 \添加率≤2.0‰ 时水煤浆浓度≥62%\气化装置 | 12284364 | TO | 7600 | 时水煤浆浓度以供货要求中技术参数为准: 浓度( wt%) ≥ 6 2.5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 4交货期 :预计首批交货时间约为 202 5年5月 30 日 , 使用周期一年 ,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2.1. 5供货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 。
2.1. 6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分批交货按季度结算,每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该批次 90%货款,留10%质保金,质保金在该批次货物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煤浆气化装置水煤浆添加剂(水煤浆浓度≥62.5%)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连续稳定使用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未体现应用于水煤浆气化装置、水煤浆浓度≥62.5%、连续稳定使用一年及以上关键要求,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视为有效业绩),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到货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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