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2025-2027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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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中国神华2025-2027年度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212167,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聘请 煤炭与电力 领域 和 运输与化工 领域 知识产权 代理 服务 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供货商,向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递交、转达、答复审查意见、复审、无效、著录项目变更、代缴各类官方费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培训及咨询等专利代理服务(以下简称 “专利代理服务”)。
2.1.2招标范围:向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 煤炭与电力 领域 和 运输与化工 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递交、转达、答复审查意见、复审、无效、著录项目变更、代缴各类官方费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培训及咨询等专利代理服务。 每个领域 每年预估申请量 170 件,实际量与预估量可能存在偏差 。
本次招标采购目的是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合格供货商,采用 “框架协议+实时订单”模式 , 供货商将按照 “长协采购合同”的相关要求和实际下单情况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 实施供货和结算。招标文件中的清单数量为预估量, 投标时统一以预估量进行报价,但 不作为结算依据, 实际结算按所报单价和 实际双方形成的有效 服务 订单数量为准。 合同执行至预估总金额或服务期限满,二者之一先到为止。
2.1.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 1 煤炭与电力 领域 知识产权 代理 服务,标段 2 运输与化工 领域 知识产权 代理 服务,两个标段须分别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制作时须注明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2.1.4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 7 年 12月31日
2.1.5服务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 22号神华大厦A座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为世界500强公司(以2023年或2024年公布的财富500强为准)或中国500强企业(以2023年或2024年公布的中国500强企业为准)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公司/企业范围为企业总部、二级子分公司、三级基层企业。
【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专利代理师2021年-2023年内不曾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处罚或处分。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拥有持专利代理师执业证人员不低于25人,其中具有所投领域专业背景的代理师不少于5人,须提供专利代理师列表及执业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顺序与列表一致。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2021年-2023年,投标人代理专利申请数应累计4000件(含)以上,且代理PCT/国外申请数累计100件(含)以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局官网或第三方专利检索平台查询数据截图及检索关键词,专利受理通知书,国外专利著录项目首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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