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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水电九局习水县综合物流园区排洪工程一标段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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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40314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习水县综合物流园区排洪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隧洞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计划使用 业主工程款 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习水县综合物流园区排洪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隧洞工程)

2、项目气候:县内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夏季,高温多伏旱;秋季,温度下降快,多绵雨;冬季,多低温阴雨;春季,气温回升不稳定,多夜雨、多阴雨、少日照、湿度大;局地小气候明显;气候的垂直差异十分显著。近年气象观测资料统计显示,年平均气温为 13.1℃,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4.4℃,年极端最低气温为-8.6℃。年平均无霜期为268天,最长无霜期为303天。近年降雨资料统计显示,年平均年降雨量为1109.9毫米,年平均雨日为207.9天,年平均相对湿度为85%,一日最大降雨量为177.5毫米。

3、项目交通:隧洞进口位于综合物流园区内,通过加固施工园区泥结石道路连接图书村级水泥路,接入G212国道,全长约1.7km;隧洞出口位于黄木坪村,通过施工临时道路连接村级水泥路,接入G212国道,全长约1.3km。对外交通条件好,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均可运输至施工现场。

2、采购范围:

习水县综合物流园区排洪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隧洞工程)施工所需商品混凝土及相关服务。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商品混凝土 C20 m 3 5187.60
2 商品混凝土 C25 m 3 652.24
3 商品混凝土 C30 m 3 8160.16
合计 14000.00

(2)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项目发货通知单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规格型号、品种、供货数量及地点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予调整。

4.质量要求:

( 1)商品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预拌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有关规定。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生产的任意一批次各规格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检测报告和对应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各一份。

(3)混凝土运输应满足其性能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现场不发生分层、离析等现象,最终确保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施工要求。每车进场混凝土应有送货单,并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标号)与使用部位及其它技术参数。根据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和送货单数据,检查每批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并取样进行实验。

(4)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采购选用原材料,并自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标响应人须保持完整的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检验等资料,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需方代表对搅拌站的现场检查(包括对原材料的抽检和生产过程的监控及抽检,并检查其内业资料是否与产品相对应)供应商对此要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进行推辞。混凝土所用材料、配合比应符合GB50208-2011《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63-2006《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GB175—2007《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的要求。

5.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原材料、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试验费、装车费、运输费、过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规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到工地交货前的含税费用及其他应该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税率3%或13%,税率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6.交货地点: 习水县综合物流园区排洪工程建设项目一标段(隧洞工程)项目部指定地点 。

7.交货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按买方需求计划及施工进度分批次进货,不得耽误工程正常施工。并且法定节假日需正常供货,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且卖方应在收到买方正式需求计划后未按计划到货时间到货,超过两次达不到供货时间要求的,买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且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买方的相应损失。

8.验收标准、方法:

( 1)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买方在验收完毕后的2日内向卖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卖方在收到买方异议后,应在2日内负责处理;如果卖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买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2)验收方式: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现场组织对货物的品牌、材质、规格、数量进行检验。如有异议,应当保留货物原样,并马上通知卖方进行处理。

(3)卖方应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但并不因此免除卖方应负的质量责任。

9.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实行先货后款。 按月结算, 结算时段为上月16日0:00至当月15日23:59。

(2)付款方式: 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送货清单,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当月20日前到需方办理结算单,并根据结算单提供与结算单数量及金额一致的增值税(3%或13%税率增值税税费)的专用发票交由甲方挂账。检验报告未出具的,按收货单数量暂结算,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在后续结算中扣除不合格批次的数量及金额。甲方在收到发票、且收到建设方拨付的工程结算款后,30日内支付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工程项目全部完工三个月后无息支付。

(3)货款支付均在买方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支付,如业主相应工程款导致支付滞后甲方付款迟延,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限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货物供应。

10.实地勘察: 供应商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投标依据,供应商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招标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供应商索赔的依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工程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应具有商品混凝土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

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有不良记录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5、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近 3 年(2021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供应商应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3%或13%,为一票制结算。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7日17时00分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供VIP会员或询价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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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手机: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QQ:380475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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