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0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西政采磋商(货物)2024-29号
项目名称: 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360000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包一)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包二)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8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海西州州本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项目(包三)
数量:
4
预算金额(元):
1000000
单位:
辆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2、3:(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磋商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磋商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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