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海口市拘留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度海口市拘留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苏商大厦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RHN-2024-037
项目名称:2025年度海口市拘留所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82965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82965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查询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磋商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网页截图);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自拟)。3.10、供应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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