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项目A包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计95万元人民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垦利场地租赁),报价上限值为95万元。
最高限价: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租赁服务(垦利场地租赁),采购预算资金为95万元,报价上限值为95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一致后,经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2.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并留存证据,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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