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XT-2024-067
项目名称:乐东县县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77930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2.77930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为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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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2.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其中,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3. 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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