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图书馆阅览室完善提升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图书馆阅览室完善提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蕉城区院岗路6号华建新村5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2411033025
项目名称: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图书馆阅览室完善提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图书资源加工服务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为宁德市职业教育集团图书馆阅览室完善提升项目图书资源加工服务,供应商须依据《福建省大中小学教材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通知》(闽委教便函〔2023〕22号)对现有藏书进行筛选,并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进行馆藏图书编目、加工和上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 小微 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承诺函格式及各事项详见附件3-1,)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