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司黄花寨公司大坝运行安全自评价技术服务直接采购公示
贵州
直接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P-DY-24-00002629
二、报价有效期: 2025-03-08
三、组织形式: 委托采购
四、采购单位: 大唐贵州黄花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五、采购代理单位:
六、采购标的名称: 贵州公司黄花寨公司大坝运行安全自评价技术服务直接采购
七、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黄花寨公司于2024年6月份收到《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关于启动贵州黄花寨水电站大坝安全第二次定期检查的通知》,要求定期检查工作在2025年6月前完成。迎接此轮定检必须完成以下工作。1.总结大坝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编制《大坝运行总结报告》;2.编写《大坝现场检查报告》;3编写《大坝安全运行性态综合分析报告》4.结合大坝现场运行总结报告、观测报告、检修报告开展大坝运行安全自评价报告编写,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
八、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23号)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规定,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负责定期检查大坝安全状况,评定大坝安全等级,是水电站大坝唯一定检单位。 (2)大坝定检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国家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完成大坝定检工作需要联合国家能源局批准设立的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即”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协同开展工作。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是国家大坝安全监察中心开展大坝安全检查的唯一合作单位,也是有偿服务单位。作为迎接大坝定检的关键准备工作——完成黄花寨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自评价,申请直接向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采购该服务。 (3)该项目黄花寨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自评价技术服务,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24条的直接采购适用条件,“七是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其中公开定价且指定供应商的”规定:采购人可以直接与指定供应商签订合同”采用直接采购方式采购。
九、拟定供应商名称: 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杭州杭州市余杭区
十、公示期限: 2024-12-02至2024-12-09
十一、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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