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25年度湖南石化水务部生石灰框架协议招标生石灰块20-60mmCaO≥90%散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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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湖南石化水务部生石灰框架协议招标生石灰块\20-60mm CaO≥90% 散装(招标编号:NWZ241124-0343-044906) , 招标人为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生石灰块\20-60mm CaO≥90% 散装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生石灰块\20-60mm CaO≥90% 散装 | 22000.000 | 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 (2)投标人具备生石灰运输车辆至少2台,每台车辆都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要求机动车所有人为投标商本公司或个人(个人须为本公司员工,需提供此人的2023年度1-12月份企业社保证明,证明中应完全体现投标商本公司和机动车所有人),且登记日期(如果存在转移要求在转移登记摘要信息栏内最后的登记日期)应在2024年10月31日前。 (3)投标人需按照技术规格书中的计算公式计算石灰窑的生产能力(吨/日)结果(计算过程和数据应完整,包括有效容积、容积重量、停留时间、产率等数据),结果应≥500吨/日(可多台窑累加),以上所有数据的真实性在开标后由招标人对入围投标人进行现场复核。 (4)投标人不得分包、外采或者外委生产生石灰,并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5)投标人生产装置所在地与湖南石化水务部导航距离应≤300公里,需提供导航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7日18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