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疾控中心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市疾控中心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11-01532
项目名称:长春市疾控中心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全自动酸逆流清洗机采购(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4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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