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海阳项目二期工程MZ95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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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海阳项目二期工程MZ95穹顶施工用升
降平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作为海阳项目二期工程MZ95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海阳项目二期工程MZ95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设备。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海阳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海阳,计划建造3,4号机组。
2.招标范围
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由组合式小车、剪叉式升降平台及电永磁式磁吸装置等部件组成。组合式小车主要包括车轮组和伸缩式车架;剪叉式升降平台主要包括底盘、剪叉机构、工作平台(含配电插座,为核清洁用吸尘器及电永磁式磁吸装置供电)及操控按钮盒等。
本次招标采购MZ95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设备2套,具体见下表2.1。上述采购范围物项均由供应商负责运输至海阳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现场指定交货地点。
表2.1供货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序号 | MZ95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 |
1 | 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包含1台组合式小车、2台剪叉式升降平台及8个电永磁式磁吸固定装置); |
2 | 设备专用的维修工具(如有); |
3 | 供电装置(为穹顶施工用升降平台供电)及附件; |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5近3年(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
3.6近3年(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3.7近3年(2024年11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代理商。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10 制造商持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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