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危岗位执勤人员人身意外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危岗位执勤人员人身意外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13楼1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GL24GZ18403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危岗位执勤人员人身意外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危岗位执勤人员人身意外险
2.标的数量:1项
3.最高限价:人民币 882,000.00 元。
4.简要服务要求:为南沙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投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5.不同响应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6.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7.成功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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